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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关于做好当前喀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时间:2022-10-20人气:作者: 未知

青州关于做好当前喀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通告如下:

  一、及时做好健康检测。凡现居住我市且10月10日以来去过新疆喀什地区或者从喀什地区返回的人员,请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情况下,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到市集中服务点(云泽商务酒店,309国道王桑路口以西路南;寿湖大酒店,将军山路与益王府路路口向东200米路南)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新疆喀什等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回后,主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措施。

  三、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科学佩戴口罩,注意饮食安全;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四、严格防控措施。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企业、商超、影院、景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防控要求。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防控措施。要通过限流、预约、错峰、限时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要严格落实日常清洁、消杀等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

  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身边出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随时拨打110或3822968进行举报。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通告如下:

标签: 防控  疫情  喀什  肺炎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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