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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时间:2022-10-14人气:作者: 佚名

周村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周村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巩固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关键阶段,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决定自2022年3月28日起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及预约时间

   所有婚姻登记业务一律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方式,调控登记数量。

   1、电话预约。可拨打电话0533—6423175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2、网上预约。可登录山东省民政厅官网或爱山东App进行预约,并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均不在周村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网”或“爱山东”APP进行网上预约方可办理。

   二、确保有序登记

   1、婚姻当事人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分段分批进入登记服务大厅进行登记,避免人员扎堆,减少人员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

   2、办事群众须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业务,因故不能按时到现场办理的,要提前告知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未提前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登记大厅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及其他疫情防控查验。办理业务时除人脸识别程序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维护工作秩序。

   4、婚姻登记大厅每次只允许进入2对办理业务,不允许亲朋陪同,办理完业务后须尽快离开大厅。

   三、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结婚登记: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照相服务,也可根据要求自带)。再婚当事人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生效文书)。双方常住户口均非淄博辖区内的,需提供一方有效的周村区居住证。

   2、离婚登记: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常住户口均非淄博辖区内的,需提供一方有效的周村区居住证。

   3、补领婚姻登记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档案。

   四、注意事项

   1、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必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的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2、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相关人员的婚姻登记服务;暂停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颁证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标签: 疫情  婚姻登记  防控  户口簿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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