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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申请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局

时间:2022-10-11人气:作者: 未知

佛山禅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申请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局

  申请机构

  申请工伤相关鉴定项目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向认定工伤的人社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鉴定的,企业职工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到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大厅9号窗)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申请流程

  第一步:前台受理人员发放《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指引申请人到指定现场鉴定。

  备注:属精神类疾病的(如精神分裂症、精神障碍、情感障碍等疾病),申请人领取表格后需电话向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预约鉴定时间,被鉴定人按照预约时间带齐需要提交的资料到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现场鉴定,现场鉴定完毕后由申请人将需要提交的资料交回区劳鉴办(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一楼受理大厅9号窗口)。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现场鉴定预约电话:83313005。

  第二步:精神类以外伤病情,被鉴定人带齐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在指定时间到选定医院进行现场鉴定。

  第三步:现场鉴定完毕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取被鉴定人的鉴定材料,并填写收件清单;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被鉴定人补正相关材料。

  第四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现场鉴定小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结论的时限从被鉴定人完成现场鉴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已完成现场鉴定但需要补正材料的,从补正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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