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或个人,配租时可优先予以照顾:
(1)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肢体行动不便的;
(2)优抚对象(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革命烈士家庭家属);
(3)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4)家庭成员有转业军人或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
2、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保障对象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