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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阜城购房消费券领用指南(阜阳购房补贴政策)

时间:2023-12-04人气:作者: 佚名

阜阳阜城购房消费券领用指南(阜阳购房补贴政策)

  领取时间:2023年8月6日-2024年8月5日

  购房人在阜城建成区内(“颍州、颍东、颍泉、经开区、阜合产业园区”)于2023年8月6日-2024年8月5日 ( 含) 期间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含非住宅商品房)并通过“ 皖事通 ”- “免申即享 ”服务平台已领取购房消费券

  发放对象:

  符合以下购房消费券发放对象条件且有购房意向的,可申领购房消费券(每人仅限申领一次)。

  (一)高校毕业生购房的。对于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学历)

  (二)农民进城购房的。对于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是外省、市,户籍所在地为农村)

  (三)改善性换购住房的。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四)购买二手住房的。 (二手住房为二手商品住宅,不含非住宅商品房)

  备注:前三类只能适用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使用要求:

  (一)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的,一套住房只能申领一张购房消费券

  (二)在受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购房人通过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消费券补贴的,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购房人因提交申请材料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等因素导致购房消费券无法兑现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四)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消费券资金,在2023年8月6日前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在2023年8月6日-2024年8月5日 (含)期间撤销房屋备案后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 、未成年子女)重新签订相应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依据房屋质量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司法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书解除合同并撤销备案的除外。

  发放标准:

  按照实际支付房价款1.5%的比例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应缴纳契税金额);实际支付房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为准。

  消费券发放比例为所购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价款的1.5%,并不超过缴纳的契税金额。

  消费券领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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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上传的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阜城无不动产登记证明。 (高校毕业生、农民提供)

  3.《毕业证》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或者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提供)

  4.农村户籍证明。 (农民提供)

  使用流程:

  1.享受购房消费券补贴的时间为即日至2024年8月5日止,具体以网签备案合同日期为准;补贴人需在上述时间段在网上申请购房消费券。

  2.购房人应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皖事通”-“免申即享”服务平台提交购房消费券兑现申请。

  购房人申请兑现购房消费券时,需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 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兑现申请资格,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补贴发放程序:

  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后尽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在登记日后6个月内在网上平台主动提出购房消费券兑现申请。

  只要满足时间和提出申请兑现的购房人才具备补贴条件。相关资料将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审核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