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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2-09-20人气:作者: 未知

黑龙江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有哪些要求?

  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要求

  1.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和各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我省不接收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本人户口簿图片;不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凡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报名、确认、考试资格。

  4.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7.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误报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1.如果有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提前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网上报名时间充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16.《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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