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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春节期间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指引

时间:2022-09-19人气:作者: 佚名

徐州春节期间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指引

  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春节期间防疫《指引》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徐州卫生健康”公众号从2月3日起,连续发布《春节期间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春节期间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指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详细内容,望大家关注、转发并按照《指引》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春节期间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指引

  为加强春节期间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重点室内场所

  (一)商场、超市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商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安排专人开展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人员应及时送医。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对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

  6.保持咨询台和售货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9.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内顾客人数。

  10.推荐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11.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12.顾客佩戴口罩,乘电梯时注意人员之间保持距离。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4.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转运安排准备。

  15.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农贸市场

  1.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农集贸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安排专人开展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人员应及时送医。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应保持长期开窗空气流通,或使用排风扇辅助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重点经营区(如宰杀加工区)的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6.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7.公共厕所应做好清洁消毒,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对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

  8.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做好地面、台面、柜台(摊位)、货架、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消毒。

  9.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

  10.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有流水条件下按照“六步法”洗手。

  11.顾客应佩戴口罩。

  12.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转运安排准备。

  13.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宾馆

  1.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履行主体责任,严密落实住宿等人员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实时健康码(本地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纸质健康证明)或行程卡等,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大堂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安排专人开展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人员应及时送医。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对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顾客应佩戴口罩。

  11.不举行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1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3.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转运安排准备。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餐厅(馆)

  1.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本地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纸质健康证明)和行程卡查验,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5.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6.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

  7.保持大厅、电梯口和收银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8.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1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

  9.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10.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11.在用餐场所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2.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转运安排准备。

  13.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影剧院、歌舞厅、展览馆、图书馆和浴室(澡堂)、健身房、理发店、游泳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入口处对所有进入人员核验健康码(本地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纸质健康证明)和行程卡、测量体温。

  4.加强通风换气。保持门厅、收银台和顾客等候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5.做好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各类场所要做好日常消毒,顾客使用的工具(包括理发器、话筒等)和公共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6.减少场所内人员密度,推广网络、电话等提前预约服务,控制全天人流量和单场次人数;提醒顾客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采用非接触方式扫码付款;剧院等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7.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并做到一客一换。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广播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9.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转运安排准备。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两站一场”和公共交通场所

  1.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地铁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安排专人开展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人员应及时送医。并对所有进入人员核验健康码(本地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纸质健康证明)和行程卡、测量体温。加强场所内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4.通过车站电子屏、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和广播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5.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观音机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来徐人员,要引导至辖区卫健部门在“两站一场”设置的医学观察场所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工作人员和乘客均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可摘除口罩并规范保管处置,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

  7.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

  8.要确保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

  (七)药房(店)

  1.在药房(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对体温异常的,拒绝其进入药店购药,建议委托其他人代购,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所在社区防控部门。

  2.对进店购买抗生素、抗病毒、退烧、止咳类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购买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购药品名称、数量,若购买者非药品使用者,同时登记药品使用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其是否有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外出史等信息。

  3.对员工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营业时间员工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加强工作人员防控知识培训。

  4.规范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天至少3次。

  二、重点室外场所

  (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

  1.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加大室外场所公共设施、座椅座凳、健身器材、果皮箱、垃圾桶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3.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景区落实限流措施,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4.室外场所应配备适当的洗手设施,保证进入人员及时进行手卫生。

  5.室外场所应适当控制人流量,并设置一米线,加强宣传引导,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过于密集。

  6.提醒进出人员使用公共健身器材或接触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时,佩戴手套或接触后做好手部消毒。

  7.做好室外场所的清洁卫生,对痰液等污迹喷洒消毒后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8.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进行冬春季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进出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9.提醒儿童应在监护人陪同下外出活动,监护人应确保儿童个人卫生,尽量不使用公用玩具和设施,或在使用后对手进行清洁消毒;敦促儿童在游玩过程中,不用手触碰口、眼、鼻。

  三、重点单位

  (一)托幼机构

  1.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培训。

  2.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等进行健康监测。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儿童和外来访问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加强对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玩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条件允许,可自带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

  7.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8.避免举办聚集性的团体活动。

  9.加强手卫生,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液(或肥皂)充足,推行“六步法”洗手。

  10.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1.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12.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带儿童就医。

  13.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二)学校和培训机构

  1.严格进出管理。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严格查看健康码(本地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纸质健康证明)和“行程卡”,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校园和培训机构,保证入校和培训机构人员身体状况健康。教职员工减少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校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高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

  3.学校应要求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学校联系人,并追踪其诊疗情况;要求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4.学校要严格进口货物(国际邮快件)各环节管控措施,切实防范各环节有可能存在的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并确保全链条可溯源。学校在采购进口的仪器设备、实验器材、实验药品等进口货物(国际邮快件)时,要详细了解进货来源渠道,入关后的储存、运输轨迹,入关时和后续运输储存过程中的预防性消毒和核酸采样等情况,进入学校后的去向、库存和使用情况。学校要规范进口货物(国际邮快件)的存放和保存,对进口货物(国际邮快件)分区单独放置,加强经常性通风和消毒,每天至少1到2次。

  5.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社会福利、养老和精神卫生机构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工作人员加强每日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观察。进入机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春节期间原则上只出不进,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

  3.严格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的宣传说明,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探视。对确需入院探视人员,严格入院前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本地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纸质健康证明)、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核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手脚消毒,经专用探视通道在通风较好、空间较大的场所或探视专用房间进行探视,合理控制流量,不进入生活区域。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应由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消毒后转交老年人。

  4.加强办公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居室通风换气,气温适宜时首选自然通风,分体式空调使用期间需定期清洗消毒。

  6.加强办公区域、食堂、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清洁消毒。

  7.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8.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9.完善健康档案,加强对入住人员原有疾病及症状监测,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10.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1.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在居室内不需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时应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及时佩戴。

  12.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当及时送定点诊疗机构救治,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机构内部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四)企业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加强企业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生活区的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4.保持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5.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6.加强手卫生,有流水条件下按照“六步法”洗手,不具备流水洗手时,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7.加强个人洗手等健康行为的宣教,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肘臂遮蔽口鼻。

  8.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的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9.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

  10.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

  11.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等工作。

  12.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3.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开展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可以暂时关闭工作场所,采取居家办公方式。

  14.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15.不举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室内活动,如会议和培训等。

  (五)机关事业单位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单位。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7.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8.不举行集体性聚集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和培训会等。

  9.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10.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11.张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

  12.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3.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农村地区

  1.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居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2.倡导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流动,科学佩戴口罩,多洗手、多通风、多消毒,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少聚集、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处理垃圾,开展环境消杀,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

  4.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对发热、乏力、干咳、咽痛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村民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报告,落实转运和隔离观察。

  5.乡镇政府要及时发布通告,要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返村到村当日向村委会报备和登记,并安排落实排查工作;

  6.做好村内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浴室、娱乐休闲运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对集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等场所,采取限流等方式,全面落实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以及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7.室外公共场所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流量的75%,室内公共场所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流量的50%。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春节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出不进,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和核酸检测,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8.倡导村民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年货及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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