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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关于2021年休假安排信息 南通2021年放假通知

时间:2022-09-18人气:作者: 佚名

南通关于2021年休假安排信息 南通2021年放假通知

  一.元旦放假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年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注: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四.产假

  1.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2.产假工资: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五.探亲假

  1.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

  2.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3.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六.丧假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1 -3天的丧假。

标签: 职工  产假  年休假  假期  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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