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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 南通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文件

时间:2022-09-18人气:作者: 佚名

南通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 南通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文件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8日】

  


  3月12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部署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

  一.有序开放现场祭扫场所

  当前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已全部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根据江苏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需求,各地可以有序开放室外公墓和室内骨灰堂(塔陵)现场祭扫,同时做好防控措施。

  《通知》倡导群众不跨省祭扫,异地祭扫的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各类规模性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规模性祭扫活动。各地要引导群众采取提前或延期祭扫、错峰祭扫、网上祭扫、预约祭扫服务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所有进入公墓的祭扫人员应实行实名登记、提供 “苏康码”等健康码绿码,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祭扫现场。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开展工作人员代为祭扫服务。对骨灰安葬(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各地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相应的限流措施,并提前告知群众。

  二.总量控制、预约祭扫

  《通知》要求各地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提前进入清明节祭扫工作状态,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安全漏洞。

  各地要制定和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有序进行。在祭扫高峰日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预约祭扫”,引导群众提前祭扫,避免清明集中扎堆出行,必要时可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要积极配合应急消防、森林防火、市容管理等部门,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开展城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特别是野外祭扫用火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引导群众绿色祭扫

  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提倡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办丧,带头移风易俗,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好。各地要深入贯彻江苏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免费或奖补方式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传统安葬观念。

  【拓展】

  

标签: 群众  防控  疫情  清明节  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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