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新区中考政策
一、招生范围
(一)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兰州新区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化原则在新区范围内招生。地处新区的省市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新区教体局统一管理。
(二)实行“公民同招”。兰州新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新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新区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户籍和初中学籍均在兰州新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兰州新区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兰州新区居住证的外地来新区人员随迁子女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无兰州新区初中学籍、户籍在兰州新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驻兰州新区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的,由新区民政司法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后报新区教体局统一办理。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新区的2025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5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往年已被兰州市(含新区)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
2、户籍不在兰州新区、学籍在新区不满连续两年的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4、户籍和学籍均不在兰州新区的初中毕业生。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26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4月28日-30日(第一志愿学校)
2024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报名网址:“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
四、考试安排
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6月18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五、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
1、享受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优惠政策: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
2、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的,需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录取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
3、其他普通高中统招录取需达到5C及以上。
4、无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六、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共设三个批次6个志愿。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班招生志愿。
设2个志愿:统招志愿、统配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公民办一般高中和综合高中班的招生志愿。
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为必填志愿。其中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体育、艺术特长、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特色班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审核并报新区教体局备案。
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共进行两次。
2.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职业学校志愿。
七、志愿填报程序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两个批次的所有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在第一、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
1、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2、外地回新区考生和往届考生直接到要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八、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对口分配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4年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5%,名额分配范围为新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满新区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自主招生
根据《2024年兰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要求,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新区教体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3.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时不考虑加分照顾政策。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志愿;②统配志愿。
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志愿计划。
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特色班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特色班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额的学校,可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4.对口帮扶招生
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招收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5.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或者相应层级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规定的军人教育优待对象包括:在所列举的边远艰苦地区和特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兰州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
(6)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台胞直系子女凭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分录取。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6.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7月17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8:00。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8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8:00。
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10:00;录取时间:7月22日—7月23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3日22:00—7月24日10:00。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4日22:00—8月15日10:00;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6日22:00—8月17日10:00。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志愿录取由新区教体局职教科负责实施。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且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咨询电话:
基础教育科:8259975(信息技术考查、中考报名、招生等政策咨询)
职业教育科:8259978(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体艺工作科:8258363(体育中考政策咨询)
师资培训科:8255331(文化课考试、外语听力、口语、理化生实操考试等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8259980 8258875
附件1:2024年兰州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wps
附件2:附件2:2024年兰州新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wps
附件3:2024年兰州新区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对口分配表.wps
附件4:2024年兰州新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wps
来源: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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