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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中学202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时间:2023-07-18人气:作者: 佚名

新乡市第十中学202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一、学区范围

  胜利街以东[胜利南街2#—266#(市实验小学)]、金穗大道以南[169#(市衡器厂)—285#(市教育电视台)]、劳动街以西[北起教育电视台南至向阳路口(原藏营西街1—159#)]、孟营大街以北片(112#—410#);文化路以东、孟营大街向东延长线至劳动路以南、黄河大道以北片;胜利南街西侧[357#(市农机公司家属院)—375#(家电厂家属院1—12#楼)];孟营新街附1—37#;孟营小南街、孟营小西街、孟营西大街、孟营北大街、孟营小北街、孟营小东街、孟家胡同、周家胡同、建设巷、文孟胡同;黄河大道27#院。

  

  二、《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摘录

  招生对象: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三、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记载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信息的户口簿;

  (三)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及夫妻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四)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契税发票或集资单位出具的真实原始集资凭证。

  请学生家长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透明塑料文件袋内,并在袋上注明学生姓名、毕业小学、联系电话,以备查验。郑重提醒: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者,后果自负。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登记(7月21日——7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现场报名登记。根据学校要求,每名学生仅限一名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上述规定时间到校现场报名登记。

  (二)入户家访(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

  学校提前电话通知,请注意接听,并准备好上述报名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入户家访时查验。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学校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发放办法,请关注“新乡市第十中学微信公众号”知悉。

  五、报名流程

  六、温馨提醒

  1.我校是全国文明校园,请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报名秩序,不要在校内吸烟,维护校园文明与整洁,体现自身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具体招生政策家长可登陆新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089966。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关注学校相关招生信息。

  新乡市第十中学

  2023年7月17日

标签: 监护人  学区  学生  新乡市  外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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