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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计划)

时间:2022-08-03人气:作者: 未知

2021年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计划)

  招生简章

  学校介绍: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2004年由无锡市干部学校、江南学院旅游经贸分院、无锡市职工大学、无锡市轻工职工大学和无锡市城建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13年,又与无锡高等师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无锡分院)合并办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1年成立的江苏官立第三师范学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老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的相关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7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镇路12号(无锡市职教园内)

  第四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等六条学校招牛工作领导机构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牛工作师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青该地区招生富传和2询,并协助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策力名学统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警部门内部动策=方多重监想机制学校绍生工作在监

  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第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丰管部门,招牛主管部门提出由请经同童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精神类疾病,相貌端庄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宁讲行量取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江苏省外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按获奖等荣誉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席,其后排席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第二十一条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经省教育厅批准后,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进行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试点,专科阶段学习期满后,依据教育厅相关文件,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和相应专业转段考核,通过转段录取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不得转报其他学校毕业后颁发该分段培养项目本科院校文凭。“3+2”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学习地点均在我校,本科段收费执行对接本科院校该专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理科类专业53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为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文件执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近1500万元;勤”即按照《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食其力平台:“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君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勒奋学习,积极上讲的学生:"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县(区)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可到学校办理减免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特困生生活补贴。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无锡职教园内)

  邮政编码:214053

  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03100;0510-85522620;0510-83276099 招生传真:0510-85522799

  电子信箱:zsiy1214@wxcu.edu.cn招生监督电话:0510-83276066

  招生监督邮箱:wxcyjwb@wxcu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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