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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的商业保险怎么交(服刑人员可以继续交商业保险吗)

时间:2023-09-22人气:作者: 未知

服刑人员的商业保险怎么交(服刑人员可以继续交商业保险吗)

1.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个人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个人帐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个人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按第35条规定处理中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个人退休后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劳教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缓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标签: 服刑人员  记帐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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