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如何构成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吗?)

时间:2023-10-30人气:作者: 未知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如何构成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吗?)

1、客体要件
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标签: 要件  客观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