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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什么情形可再生育子女 在山东什么情形可再生育子女呢

时间:2023-04-28人气:作者: 未知

在山东什么情形可再生育子女 在山东什么情形可再生育子女呢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标签: 子女  情形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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