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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司法解释

时间:2023-07-13人气:作者: 未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司法解释

1、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标签: 动植物  主体  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