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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税细则是什么 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29人气:作者: 佚名

南京房产税细则是什么 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一、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二、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根据南京现行税收政策规定
1、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例子: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标签: 财产税  房产税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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